加快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制度规范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力度。
新征程上,新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高质量发展步伐更加坚定有力。疏堵点、畅循环、扩内需,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舒筋活血。
中国商飞公司营销委主任张小光说。进博会行至第五届,已成为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窗口、推动高水平开放的平台、全球共享的国际公共产品。峰峰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李世剑说。绿水青山间,一排排青砖黛瓦的民居盖上了深蓝色的光伏毯。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前11月,我国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0%,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4.2个百分点,彰显工业经济韧性。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要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做好经济工作,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推动重点行业建立完善长效保护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
(十六)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一思想认识,加大改革力度,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举措,细化任务分工,抓好推进落实。采用揭榜挂帅方式,支持有条件的部门、行业加快突破数据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建立创新容错机制,探索完善数据要素产权、定价、流通、交易、使用、分配、治理、安全的政策标准和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数据要素的积极作用。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司法,依法依规加强经营者集中审查,依法依规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鼓励公共数据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等形式向社会提供,对不承载个人信息和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公共数据,推动按用途加大供给使用范围。在智能制造、节能降碳、绿色建造、新能源、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大力培育贴近业务需求的行业性、产业化数据商,鼓励多种所有制数据商共同发展、平等竞争。
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五)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把该管的管住、该放的放开,积极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数据风险,形成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法治与行业自治协同、国内与国际统筹的数据要素治理结构。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双边多边协商,推进建立互利互惠的规则等制度安排。
通过分红、提成等多种收益共享方式,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着重保护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投入产出收益,依法依规维护数据资源资产权益,探索个人、企业、公共数据分享价值收益的方式,建立健全更加合理的市场评价机制,促进劳动者贡献和劳动报酬相匹配。建立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引导企业通过认证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水平。审慎对待原始数据的流转交易行为。
围绕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安全有序流通和交易需要,培育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二、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和有序流通,结合数据要素特性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
有序发展数据跨境流通和交易,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政府部门履职可依法依规获取相关企业和机构数据,但须约定并严格遵守使用限制要求。
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支持开展数据流通相关安全技术研发和服务,促进不同场景下数据要素安全可信流通。逐步建立保障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体制机制,更加关注公共利益和相对弱势群体。六、保障措施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强化任务落实,创新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在制度建设、技术路径、发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鼓励企业创新内部数据合规管理体系,不断探索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有序培育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数据流通和交易全流程服务能力。加快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开展数据交互、业务互通、监管互认、服务共享等方面国际交流合作,推进跨境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以《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为基础,积极参与数据流动、数据安全、认证评估、数字货币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
结合数据流通范围、影响程度、潜在风险,区分使用场景和用途用量,建立数据分类分级授权使用规范,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数据采集和接口标准化,促进数据整合互通和互操作。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探索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
加大政府引导调节力度,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收益合理分享机制,允许并鼓励各类企业依法依规依托公共数据提供公益服务。(十三)更好发挥政府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中的引导调节作用。
(十二)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建立健全数据流通监管制度,制定数据流通和交易负面清单,明确不能交易或严格限制交易的数据项。
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定期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数据基础制度不断丰富完善。充分保护数据来源者合法权益,推动基于知情同意或存在法定事由的数据流通使用模式,保障数据来源者享有获取或复制转移由其促成产生数据的权益。深化开放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加强企业数据合规体系建设和监管,严厉打击黑市交易,取缔数据流通非法产业。
合理降低市场主体获取数据的门槛,增强数据要素共享性、普惠性,激励创新创业创造,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形成依法规范、共同参与、各取所需、共享红利的发展模式。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扩大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和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渠道。
推动大型数据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帮扶,有力有效应对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各类风险挑战。(七)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各参与方合法权益保护制度。
统筹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保护,探索建立跨境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引导多种类型的数据交易场所共同发展,突出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合规监管和基础服务功能,强化其公共属性和公益定位,推进数据交易场所与数据商功能分离,鼓励各类数据商进场交易。
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数据基础制度构建实现新突破。(十五)压实企业的数据治理责任。(二十)稳步推进制度建设。支持探索多样化、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价有偿使用,企业与个人信息数据市场自主定价。
(二)工作原则遵循发展规律,创新制度安排。针对跨境电商、跨境支付、供应链管理、服务外包等典型应用场景,探索安全规范的数据跨境流动方式。
(十一)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围绕数据来源、数据产权、数据质量、数据使用等,推行面向数据商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数据流通交易声明和承诺制。
(十九)积极鼓励试验探索。研究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